规 格: 每袋装10克(含对乙酰氨基酚0.2克、咖啡因4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4毫克)
商品编码:110850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1940
生产企业: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感冒灵颗粒 | |
【药品名称】 | 感冒灵颗粒 |
【成份】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啡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素油。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功能主治】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等。 |
【规格】 | 每袋装10克(含对乙酰氨基酚0.2克、咖啡因4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4毫克)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1袋),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它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是药师。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复合膜;每盒装9袋。 |
【有效期】 | 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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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商品时,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使用!
3.1、药品请按说明书或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3.2、医疗器械产品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3.3、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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